22名富臨酒家天平邨分店的員工入稟勞資審裁處,追討僱主合共80萬元遣散費及假期補償。
員工到勞資審裁處出席研訊,他們指富臨酒家天平邨分店在今年2月下旬結業,但僱主並無正式解除僱傭合約,只是要求他們放無薪假,後來工會及勞工處介入。僱主表示會安排他們到其他分店工作,但一直未有實際行動。有員工表示失業後生活拮据,要向親友借錢,希望追討應得賠償。
酒樓員工明哥:「拿出良心,補償員工遣散費和假期費,我們現時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;向親戚朋友借,之前就節省點過,這幾個月就這樣過。有時問朋友借生活經費,都是這樣維持,做替工這樣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