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韓前總統李明博受賄案維持判監17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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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韓前總統李明博貪污受賄案,終審維持判監17年。

南韓最高法院作出裁決後,今年初獲准保釋的李明博要重回監獄服刑。

最高法院指,二審認定李明博貪污和受賄的事實並無不妥,維持二審判決,判監17年、罰款130億韓元,即大約8900萬港元,和追徵李明博犯罪所得的近58億韓元。

78歲的李明博2008年至2013年期間擔任南韓總統,前年被控收受賄賂、濫用職權和逃稅等16項罪名,一審判監15年、罰款130億韓元,他提出上訴。

今年初二審時,被加刑2年和撤銷保釋令,但他之後再暫准獲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