鍾翰林涉違國安法分裂國家 保釋申請被拒還柙候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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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,被控分裂國家罪。控罪指他涉嫌自今年7月1日,在港積極組織、策劃或參與分裂國家。鍾翰林申請保釋被拒,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再處理。

鍾翰林由警車押送至西九龍裁判法院。

鍾翰林被控一項分裂國家罪、兩項俗稱洗黑錢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罪。

其中分裂國家罪指,他涉嫌在今年7月1日至10月27日期間,在香港與其他人積極組織、策劃、實施或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,破壞國家統一行為,違反港區國安法20條。

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罪,控罪指他在18年11月30日至今年6月9日期間,在香港與其他人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。

至於兩項洗黑錢罪,涉及在18年1月至20年7月期間,使用個人名義持有的PayPal及滙豐銀行戶口,處理合共近70萬港元。

控方申請押後十星期,透露案件涉及三至四名疑犯,需要時間進一步調查;又認為被告有極大機會重犯,亦有潛逃風險,反對保釋。

總裁判官蘇惠德聽取陳詞,認為被告有不依期歸押風險,而他保釋期間再犯本案,有重犯風險,因此拒絕保釋,押後至明年1月7日再審理。

鍾翰林還柙懲教署看管,囚車離開時有市民在場聲援。

鍾翰林及另外兩名前學生動源成員何忻諾及陳渭賢同於周二被捕,被指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,其餘兩人獲准保釋。他們原本所屬的學生組織學生動源,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前,已於社交平台宣布解散香港本部。